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消防管道安裝檢修保養消防控制系統
管道穿過建筑物的變形縫時,應采取抗變形措施。穿過墻體或樓板時應加設套管,套管長度不得小于墻體厚度,穿過樓板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穿過衛生間或廚房樓板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套管與管道的間隙應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實。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處。
本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在使用中管網不至于因建筑物結構的正常變化而遭到破壞,同時為了檢修方便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消防水泵安裝維修保養消防控制系統
管道橫向安裝宜設2‰~5‰的坡度,且應坡向排水管;當局部區域難以利用排水管將水排凈時,應采取相應的排水措施。當噴頭數量小于或等于5只時,可在管道低凹處加設堵頭;當噴頭數量大于5只時,宜裝設帶閥門的排水管。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沒深度應滿足消防水泵在低水位運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沒深度應根據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條件確定,但不應小于600mm,當采用旋流防止器時淹沒深度不應小于200mm;吸水管喇叭口在高位消防水箱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沒深度不應小于600mm,當采用旋流防止器時淹沒深度不應小于150mm。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應設置明桿閘閥或帶自鎖裝置的蝶閥,但當設置暗桿閥門時應設有開啟刻度和標志;當管徑超過DN300時,宜設置電動閥門。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氣體消防系統安裝維修保養消防控制系統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火災警報器、噴灑光警報器、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態顯示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揚聲器和火災聲警報裝置宜在報警區域內均勻安裝,揚聲器在走道內安裝時,距走道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12.5m。
2.火災光警報裝置應安裝在樓梯口、消防電梯前室、建筑內部拐角等處的明顯部位,且不宜與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具安裝在同一面墻上,確需安裝在同一面墻上時,距離不應小于1m。
3.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態顯示裝置應安裝在防護區域內的明顯部位,噴灑光警報器應安裝在防護區域外,且應安裝在出口門的上方
4.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底邊距地面高度應大于2.2m。
5.應安裝牢固,表面不應有破損。
點型探測器按線制的不同分為多線制與總線制,不分規格、型號、安裝方式與位置,按圖紙設計,以“只”為計量單位計算。探測器安裝包括了探頭和底座的安裝及本體調試。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手動報警器安裝維修保養消防控制系統
1.紅外線探測器按圖紙設計以“對”為計量單位計算。紅外線探測器是成對使用的,在計算時一對為兩只。項目中包括了探頭支架安裝和探測器的調試、對中。
2、火焰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按線制的不同分為多線制與總線制兩種,計算時不分規格、型號、安裝方式與位置,按圖紙設計以“只”為計量單位計算。探測器安裝包括了探頭和底座的安裝及本體調試。
四、線型探測器的安裝方式按環繞、正弦及直線綜合考慮,不分線制及保護形式,以延長米計算。項目中未包括探測器連接的模塊和終端,其工程量應按相應項目另行計算。
3.按鈕包括消火栓按鈕、手動報警按鈕、氣體滅火啟/停按鈕,按圖紙設計以“只”為計量單位計算,按照在輕質墻體和硬質墻體上安裝兩種方式綜合考慮,執行時不應因安裝方式不同而調整。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消防維修年檢檢測公司消防控制系統消防檢測驗收前的主要準備工作一? 觀察主機是否出現警告、故障等聲光報警,及時采取處理措施,保證系統回路完整。
? 讓主機進行自檢,觀察主控屏液晶顯示,并把結果打印出來。觀察主機是否運行在正常狀態。
? 測試主機的工作電壓,檢查備用電源蓄電池是否正常,并進行測驗。
? 檢查系統回線路、模塊箱(或介面箱)、報警按鈕、煙感探測器、溫感探測器、警鈴、防火卷簾門、排煙有無缺損和故障隱患。
? 對消防中心集控柜清掃除塵,檢查接線端子有無電線松脫,導線編號是否完整清晰。
? 因受環境影響而導致煙感、溫感探測器臟污應及時清潔。
? 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月度保養情況記錄于《消防設施月保養記錄》。
? 清潔煙感、溫感探測器上的灰塵和銹斑等,并對電線接頭進行緊固。
? 對各個模塊箱(或介面箱)進行開蓋清掃,并對其內外導線進行緊固。
? 檢測防火卷簾、排煙、送風風機等能否聯動及手動工作進行。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消防設施維修年檢檢測公司消防控制系統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技能以級職業資格證書。
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技師以級職業資格證書。
從事建筑消防設施保養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技能以級職業資格證書。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應按GA503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的相關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包括值班、巡査、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工作。
建筑物的產權單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歸口部門、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制度,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